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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一中“四禁”管理规定

2021年03月25日 10:58:29 访问量:1032

洪湖一中“四禁”管理规定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创建平安、健康、绿色、和谐的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自3月1日起在全校全面开展“四禁”专项整治工作,即禁止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禁止手机进校园、禁止外卖校园禁止白色垃圾进校园。现将有关管理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禁止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
    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如下规定:

1.本规定所指的管制刀具包括:
    首、三棱刀、弹簧刀、单刃刀、双刃刀等,另外,金属棍棒、铁鞭、水果刀、美工刀等也列为管制范围。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同时,学校将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1)购买管制刀具;

(2)管制刀具带进校园的;

(3)藏有或替他人保管管制刀具的。

3.学生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乃至勒令退学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教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相关检查。检査发现学生随身携带或藏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由政教处收缴,学校将对进行警告以上处分;对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禁止手机进校园

为了学生在学校能够健康成长和学习,严格规范管理在校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娱乐产品的问题,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根据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在校学生使用手机规定如下

1.坚决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娱乐产品进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由监护人到校填写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或生活管理中心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与寝室

2.政教处、各年级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等电子娱乐产品的,予以收缴至生活管理中心统一保管并全校通报批评,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管理积分5分,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3.教师在收缴手机等电子娱乐产品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三、禁止外卖校园

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全面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包括请假学生返校时带进来的外卖、走读生帮校内同学带外卖、校内学生通过电话或网上订购的外卖等。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如有违反,一经査实,扣班级量化管理积分3/次,态度恶劣,扣班级量化管理积分5分/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四、禁止白色垃圾进校园

为净化校园环境传播环保意识努力创建美丽和谐的洪湖一中我校决定在校园内全面禁止使用“白色垃圾”。

1.拒绝使用餐具、包装袋等一次性物品,不携带白色垃圾进入校园;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手乱丢乱弃;

3.做维护校园环境的美丽使者。 

4.对于违反者,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管理积分2分/人次

                             

 

 

                            洪湖一中政教处

                                                              2020年2月28日

编辑: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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