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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洪中简讯》和“洪湖一中校园网”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6日 11:30:17 访问量:785 作者:校办

关于加强《洪中简讯》和“洪湖一中校园网”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补习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

为了全面反映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工作动态,更好地宣传和推介学校,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创办《洪中简讯》,并加强“洪湖一中校园网”建设。现就《洪中简讯》和“洪湖一中校园网”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联系制度。为便于工作沟通,各单位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信息采集、撰写和报送工作,于430日前将信息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校办。校办信息工作联系人为刘功首、朱磊。

二、明确报送渠道。学校办公室设立信息工作专用邮箱hhyz****@163.com。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信息都通过该信箱向校办报送,校办原则上不接收纸质信息文稿。

三、强化报送时效。除综合性信息外,一般工作动态信息需在工作开展后3个工作日内报校办。约稿信息采用口头约稿的形式,各单位要按照约稿要求的时限按时报送。时效性强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报送。

四、规范报送格式。上报信息一律采用电子文档,主题要注明“XX处(室)、XX年级组(支部)上报信息”,图片使用jpg格式,并配以文字说明。

五、提高稿件质量。

1、活动简讯:高度概括、内容精炼且能准确反映活动情况,一般字数在500字以内且配以3-6张活动照片。

2、工作动态:内容简要,主要反映工作的进展、动态等,一般字数在500字以内。

3、综合信息:内容全面、完整,一般字数在800字内,综合反映工作中好的做法、典型事例、鲜活经验等。

六、建立考评机制。校办将结合“三比三促三争创”活动,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三比”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每月须上报一篇信息,超额部分采取量化方式进行统计排名,每季度通报一次报送和采用情况。对零上报、迟报和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终评先表模中予以倾斜。

特此通知

 

 

洪湖市第一中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编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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